2023年宁波市落户(设立)软件企业奖励的申报
发布时间:2023-12-27 点击量:264政策详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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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解读: |
1.“全球500强”、“中国软件百强”落户奖励 (1)申报对象:“全球500强”、“中国百强”软件企业于2018年1月1日后在甬设立的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(含)以上且以前年度未享受落户(设立)奖励的软件企业。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(含)以上,且在2022年10、11、12月三个月在甬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数均达到100人(含)以上。 (2)申报材料:详见附件1。 2.其他软件企业落户奖励 (1)申报对象:于2018年1月1日后落户宁波且以前年度未享受落户(设立)奖励的其他国内外软件企业。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(含)以上,且在2022年10、11、12月三个月在甬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数均达到30人(含)以上。 (2)申报材料:详见附件1。 3. 申报流程和要求:申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,通过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大平台申报直通车版块(网址:https://qyfw.jxj.ningbo.gov.cn/#/index/enter,浙里办企业账号登录),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如实、准确、详细填写资料或上传资料,申报企业应准备好完整一套材料以备核查。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24时,届时申报通道关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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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惠措施: |
“全球500强”、“中国百强”软件企业: 按不高于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5%(两年内达到)、10%(三年内达到)、5%(五年内达到)奖励其在甬公司,最高奖励1500万元、1000万元、500万元。 其他软件企业落户奖励:按不高于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%(两年内达到)、7%(三年内达到)、4%(五年内达到)给予奖励,最高奖励200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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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地: |
宁波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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